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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市:关于外国劳工的三项新行政程序 – 第155号决定

2025年1月10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55号决定,公布了三项新的行政程序,同时废除三项涉及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工的行政程序。

第155号决定
第155号决定

新颁布的三项行政程序

  • 确认外国劳工不属于工作许可证发放范围:该程序由市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及各区、县人民委员会共同负责处理。
  • 为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工补发工作许可证:该程序由河内市各区、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 为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工延期工作许可证:该程序同样由河内市各区、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被废除的行政程序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废除三项涉及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工的行政程序,其中:

  • 一项序由市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及各区、县人民委员会共同管理。
  • 另外两项程序由各区、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

此外,以下行政程序已正式失效:2024年5月23日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的第2706号决定附件1中A部分第1项、B部分第1项和第2项程序。

重要注意事项与建议

注意事项

第155号决定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即2025年1月10日。

涉及外国劳工的组织和个人需及时更新并遵循新的行政程序,同时留意已废除的程序,以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错误。

建议

  • 企业、个人及外国劳工应查阅第155号决定的详细内容,可在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官方网站或官方信息渠道获取。
  • 如有疑问,应直接联系相关职能机构,以获取具体指导,确保正确执行各项行政程序。

第155号决定的发布体现了河内市人民委员会在外国劳工管理方面的及时调整和优化,旨在为企业和劳工提供更便利的工作环境,同时确保符合现行法律规定。

常见问题

  • 确认外国劳工不属于工作许可证发放范围:由市劳动荣军与社会厅及各区、县人民委员会共同负责办理。
  • 补发和延期工作许可证:由各区、县人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适用于在河内工作的外国劳工、雇佣外国劳工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个人和组织。
是的。

该决定有助于简化流程,减少繁琐手续,为企业和外国劳工提供更便捷的行政办理体验。